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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根据山东农学会《齐鲁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第二届齐鲁农业科技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的成果,应当符合《齐鲁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
(一)所有成果应立足产业需求,来源于实践,应用于生产,能为生产实际服务,尤其是研究当前农业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的科技成果。要求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 2 年,即项目完成时间截止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杜绝拼凑或中间成果申报。
(二)所有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齐鲁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
(三)所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同一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二、推荐办法
齐鲁农业科技奖实行归口推荐,不接受非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推荐单位为山东农学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各地市农学会、省市级相关科研教学推广单位。
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申报、推荐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均需登录山东农学会网站(http://www.sd-nxh.com)的“科技奖励”专题链接“齐鲁农业科技奖管理平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申报系统或推荐系统,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意见
推荐成果的遴选。为确保将真正优秀的成果推荐上来,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推荐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择优遴选。
推荐成果的公示。推荐单位推荐成果须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成果前 3 完成人申报前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推荐单位意见。各推荐单位必须将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在推荐单位意见中予以说明(包括成果遴选、专家择优评审情况、推荐数量、公示情况等),推荐单位意见需推荐单位在系统填报上传,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
《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是齐鲁农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填写指南要求,通过登录山东农学会网站 http://www.sd-nxh.com 的“科技奖励”专题链接“齐鲁农 业科技奖管理平台”,填写提交,同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后,以 JPG 或 PDF 格式文件上传至系统,提交完成后由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需从系统导出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
山东农学会齐鲁农业科技奖管理平台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 起开通运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0 日。
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 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 1 份(装订成册)和《推荐 2021 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汇总表》一式 1 份,加盖公章(签字)后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报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恕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宇 徐圣东
手 机:18006415086,17664521305
联系电话:0531-66659228,66659888
收件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 202 号创新大楼 1201 室
邮 编:250100
学会网站:http://www.sd-nxh.com
微信公众号:山东农学会秘书处
电子邮箱:sdnxh0531@126.com
技术支持:徐老师 13046555310
赵老师 13853874858
附件: 1. 2021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样本.pdf
2. 2021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指南.pdf
3. 推荐2021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汇总表.pdf
山东农学会
2021 年 9 月 9 日